一、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自营职业者应当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会计账簿,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有良好对账证明,会计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由税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对生产经营规模小,无能力建账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定额征收;有一定条件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对应纳税额进行核查和核对。
那么自雇人士如何纳税呢?让我们看一下自雇人士的税收标准。
二、个人营业税标准
1.销售商品应缴纳3%的增值税,提供服务应缴纳5%的营业税。
2.同时,应按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3.并支付约2%的个人所得税。
4.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三、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一般对个体经营者实行定额定额制,也就是说,一个月应缴纳的税额是根据地区,部门,地区,设备等确定的。 少于配额的,应按配额缴税。 如果发票金额超过限额,则应按规定缴纳税款。 如果无法达到增值税的起点(每月销售额为5000-20000元,不同省份),则可免征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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