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学院  >  知识库  >  发票  >  发票丢了怎么办,你是否遇到过这些恼人的问题
快捷服务入口

最新知识

发票发票丢了怎么办,你是否遇到过这些恼人的问题

企顺宝2018-08-09 17:46:59 6325

 今天,企顺宝财税会计接到紧急电话,电话那头纳税人火急火燎询问到发票丢了怎么办?还能认证么?红字怎么开?这已经不是今天的第一个来询问发票问题的电话了。所以,根据企顺宝财税会计的描述,小编决定好好来跟大家讲讲究竟要怎么办!
1、未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已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发票联丢了怎么办
3、未认证的发票联、抵扣联都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4、认证后的发票联、抵扣联都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5、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红字怎么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6、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怎么开红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发票联丢了怎么办
7、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红字怎么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8、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怎么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以上是发票丢了怎么办,你是否遇到过这些恼人的问题的内容,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https://www.qishunbao.com/。作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企顺宝(400-6225-520)提供公司注册、财税记账、商标知产、人事社保、专业法律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搜索“企顺宝”,前往企顺宝官网,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 7*24小时免费热线: 400-6225-520